卷三 止觀禪坐
小止觀書(修習止觀坐禪法要)
天台止觀有四本。一曰圓頓止觀。大師於荊州玉泉寺說。章安記為十卷。二曰漸次止觀。在瓦官寺說。弟子法慎記。本三十卷。章安治定為十卷。今禪波羅蜜是。三曰不定止觀。即陳尚書令毛喜請大師出。有一卷。今六妙門是。四曰小止觀。即今文是。大師為俗兄陳鍼出。實大部之梗概。入道之樞機。曰止觀。曰定慧。曰寂照。曰明靜。皆同出而異名也。若夫窮萬法之源底。考諸佛之修證。莫若止觀。天台大師靈山親承。承止觀也。大蘇妙悟。悟止觀也。三昧所修。修止觀也。縱辯而說。說止觀也。故曰。說己心中所行法門。則知台教宗部雖繁。要歸不出止觀。舍止觀不足以明天台道。不足以議天台教。故入道者不可不學。學者不可不修。奈何叔世寡薄馳走聲利。或膠固於名相。或混肴於闇證。其書雖存。而止觀之道蔑聞於世。得不為之痛心疾首哉。今以此書命工鏤板。將使聞者見者。皆植大乘緣種。況有修有證者。則其利尚可量耶。予因對校乃為敘云。
時紹聖二年仲秋朔餘杭郡釋元照序
修習止觀坐禪法要 (一曰童蒙止觀。亦名小止觀。)
天台山修禪寺沙門智顗述
諸惡莫作。眾善奉行。自淨其意。是諸佛教。
若夫泥洹之法。入乃多途論其急要。不出止觀二法。所以然者。止乃伏結之初門。觀是斷惑之正要。止則愛養心識之善資。觀則策發神解之妙術。止是禪定之勝因。觀是智慧之由藉。若人成就定慧二法。斯乃自利利人法皆具足。故法華經云。佛自住大乘。如其所得法定慧力莊嚴。以此度眾生。當知此之二法如車之雙輪。鳥之兩翼。若偏修習即墮邪倒。故經云。若偏修禪定福德。不學智慧。名之曰愚。偏學知慧不修禪定福德。名之曰狂。狂愚之過雖小不同。邪見輪轉蓋無差別。若不均等此則行乖圓備。何能疾登極果。故經云。聲聞之人定力多故。不見佛性。十住菩薩智慧力多。雖見佛性而不明了。諸佛如來定慧力等。是故了了見於佛性。以此推之。止觀豈非泥洹大果之要門。行人修行之勝路。眾德圓滿之指歸。無上極果之正體也。若如是知者止觀法門實非淺。故欲接引始學之流輩。開蒙冥而進道。說易行難。豈可廣論深妙。今略明十意。以示初心行人。登正道之階梯。入泥洹之等級。尋者當愧為行之難成。毋鄙斯文之淺近也。若心稱言旨於一眴間。則智斷難量。神解莫測。若虛搆文言情乖所說。空延歲月。取證無由。事等貧人數他財寶。於己何益者哉。
具緣第一。 訶欲第二。 棄蓋第三。 調和第四。 方便第五。
正修第六。 善發第七。 覺魔第八。 治病第九。 證果第十。
今略舉此十意。以明修止觀者。此是初心學坐之急要。若能善取其意而修習之。可以安心免難。發定生解證於無漏之聖果也。
具緣第一
夫發心起行。欲修止觀者。要先外具五緣。第一持戒清淨。如經中說。依因此戒。得生諸禪定及滅苦智慧。是故比丘應持戒清淨。然有三種行人。持戒不同。一者若人未作佛弟子時不造五逆。後遇良師教受三歸五戒為佛弟子。若得出家受沙彌十戒。次受具足戒。作比丘比丘尼。從受戒來。清淨護持。無所毀犯。是名上品持戒人也。當知是人修行止觀。必證佛法。猶如淨衣易受染色。二者若人受得戒已。雖不犯重。於諸輕戒多所毀損。為修定故。即能如法懺悔。亦名持戒清淨。能生定慧。如衣曾有垢膩。若能浣淨染亦可著。三者若人受得戒已。不能堅心護持輕重諸戒。多所毀犯。依小乘教門。即無懺悔四重之法。若依大乘教門猶可滅除。故經云。佛法有二種健人。一者不作諸惡。二者作已能悔。夫欲懺悔者。須具十法助成其懺。一者明信因果。二者生重怖畏。三者深起慚愧。四者求滅罪方法。所謂大乘經中明諸行法。應當如法修行。五者發露先罪。六者斷相續心。七者起護法心。八者發大誓願度脫眾生。九者常念十方諸佛。十者觀罪性無生。若能成就如此十法。莊嚴道場。洗浣清淨。著淨潔衣。燒香散花。於三寶前如法修行。一七三七日。或一月三月。乃至經年專心懺悔。所犯重罪。取滅方止。云何知重罪滅相。若行者如是。至心懺悔時。自覺身心輕利。得好瑞夢。或復睹諸靈瑞異相。或覺善心開發。或自於坐中。覺身如雲如影。因是漸證得諸禪境界。或復豁然解悟。心生善識法相。隨所聞經。即知義趣。因是法喜。心無憂悔。如是等種種因緣。當知即是破戒障道罪滅之相。從是已後堅持禁戒。亦名尸羅清淨。可修禪定。猶如破壞垢膩之衣。若能補治浣洗。清淨猶可染著。若人犯重禁已。恐障禪定。雖不依諸經修諸行法。但生重慚愧。於三寶前發露先罪。斷相續心。端身常坐。觀罪性空。念十方佛。若出禪時。即須至心燒香禮拜懺悔誦戒。及誦大乘經典。障道重罪自當漸漸消滅。因此尸羅清淨。禪定開發。故妙勝定經云。若人犯重罪已。心生怖畏欲求除滅。若除禪定餘無能滅。是人應當在空閑處攝心常坐。及誦大乘經。一切重罪悉皆消滅。諸禪三昧自然現前。第二衣食具足者。衣法有三種。一者如雪山大士。隨得一衣蔽形即足。以不遊人間。堪忍力成故。二者如迦葉常受頭陀法。但畜糞掃三衣。不畜餘長。三者若多寒國土。及忍力未成之者。如來亦許三衣之外。畜百一等物。而要須說淨。知量知足。若過貪求積聚。則心亂妨道。次食法有四種。一者若上人大士。深山絕世。草果隨時。得資身者。二者常行頭陀受乞食法。是乞食法。能破四種邪命。依正命自活。能生聖道故。邪命自活者。一下口食。二仰口食。三維口食。四方口食。邪命之相。如舍利弗為青目女說。三者阿蘭若處。檀越送食。四者於僧中潔淨食。有此等食緣具足。名衣食具足。何以故。無此等緣。則心不安隱。於道有妨。第三得閑居靜處。閑者不作眾事。名之為閑。無憒鬧故。名之為靜。有三處可修禪定。一者深山絕人之處。二者頭陀蘭若之處。離于聚落極近三四里。此則放牧聲絕。無諸憒鬧。三者遠白衣住處。清淨伽藍中。皆名閑居靜處。第四息諸緣務。有四意。一息治生緣務。不作有為事業。二息人間緣務。不追尋俗人朋友親戚知識。斷絕人事往還。三息工巧技術緣務。不作世間工匠技術醫方禁咒卜相書數算計等事。四息學問緣務。讀誦聽學等悉皆棄捨。此為息諸緣務。所以者何。若多緣務。則行道事癈。心亂難攝。第五近善知識。善知識有三。一外護善知識。經營供養。善能將護行人。不相惱亂。二者同行善知識。共修一道。互相勸發。不相擾亂。三者教授善知識。以內外方便禪定法門。示教利喜。略明五種緣務竟。
訶欲第二
所言訶欲者。謂五欲也。凡欲坐禪修習止觀。必須訶責。五欲者。是世間色聲香味觸。常能誑惑一切凡夫。令生愛著。若能深知過罪。即不親近。是名訶欲。一訶色欲者。所謂男女形貌端嚴。脩目長眉。朱唇素齒。及世間寶物。青黃赤白。紅紫縹綠。種種妙色。能令愚人見則生愛。作諸惡業。如頻婆娑羅王。以色欲故。身入敵國。在婬女阿梵波羅房中。優填王以色染故。截五百仙人手足。如此等種種過罪。二訶聲欲者。所謂箜篌箏笛。絲竹金石音樂之聲。及男女歌詠讚誦等聲。能令凡夫聞即染著。起諸惡業。如五百仙人雪山住。聞甄陀羅女歌聲。即失禪定。心醉狂亂。如是等種種因緣。知聲過罪。三訶香欲者。所謂男女身香。世間飲食馨香。及一切薰香等。愚人不了香相。聞即愛著。開結使門。如一比丘在蓮華池邊。聞華香氣。心生愛樂。池神即大訶責。何故偷我香氣。以著香故。令諸結使臥者皆起。如是等種種因緣。知香過罪。四訶味欲者。所謂苦酸甘辛鹹淡等。種種飲食肴膳美味。能令凡夫心生染著。起不善業。如一沙彌染著酪味。命終之後。生在酪中。受其蟲身。如是等種種因緣。知味過罪。五訶觸欲者。男女身分柔軟細滑。寒時體溫。熱時體涼。及諸好觸。愚人無智為之沈沒。起障道業。如一角仙。因觸欲故。遂失神通。為婬女騎頸。如是等種種因緣。知觸過罪。如上訶欲之法。出摩訶衍論中說。復云。哀哉眾生。常為五欲所惱。而猶求之不已。此五欲者。得之轉劇。如火益薪。其焰轉熾。五欲無樂。如狗嚙枯骨。五欲增諍。如鳥競肉。五欲燒人。如逆風執炬。五欲害人。如賤毒蛇。五欲無實。如夢所得。五欲不久。假借須臾。如擊石火。智者思之。亦如怨賊。世人愚惑。貪著五欲。至死不捨。後受無量苦惱。此五欲法。與畜生同有。一切眾生常為五欲所使。名欲奴僕。坐此弊欲。沈墮三塗。我今修禪。復為障蔽。此為大賊。急當遠之。如禪經偈中說。
生死不斷絕。 貪欲嗜味故。 養冤入丘塚。 虛受諸辛苦。
身臭如死屍。 九孔流不淨。 如廁蟲樂糞。 愚人身無異。
智者應觀身。 不貪染世樂。 無累無所欲。 是名真涅槃。
如諸佛所說。 一心一意行。 數息在禪定。 是名行頭陀。
棄蓋第三
所言棄蓋者。謂五蓋也。
一棄貪欲蓋。前說外五塵中生欲。今約內意根中生欲。謂行者端坐修禪。心生欲覺。念念相續。覆蓋善心。令不生長。覺已應棄。所以者何。如術婆伽欲心內發。尚能燒身。況復心生欲火。而不燒諸善法。貪欲之人去道甚遠。所以者何。欲為種種惱亂住處。若心著欲。無由近道。如除蓋偈說
入道慚愧人。 持缽福眾生。 云何縱塵欲。 沈沒於五情。
已捨五欲樂。 棄之而不顧。 如何還欲得。 如愚自食吐。
諸欲求時苦。 得時多怖畏。 失時懷熱惱。 一切無樂處。
諸欲患如是。 以何能捨之。 得深禪定樂。 即不為所欺。
二棄瞋恚蓋。瞋是失佛法之根本。墜惡道之因緣。法樂之冤家。善心之大賊。種種惡口之府藏。是故行者於坐禪時思惟。此人現在惱我。及惱我親。讚歎我冤。思惟過去未來亦如是。是為九惱。故生瞋恨。瞋恨故生怨。以怨心生故。便起心惱彼。如是瞋恚覆心。故名為蓋。當急棄之。無令增長。如釋提婆那。以偈問佛。
何物殺安樂。 何物殺無憂。 何物毒之根。 吞滅一切善。
佛以偈答言。
殺瞋則安樂。 殺瞋則無憂。 瞋為毒之根。 瞋滅一切善。
如是知已。當修慈忍以滅除之。令心清淨。
三棄睡眠蓋。內心昏闇名為睡。五情闇蔽放恣。支節委臥睡熟為眠。以是因緣名為睡眠。蓋能破今世後世實樂法心。及後世生天及涅槃樂。如是惡法最為不善。何以故。諸餘蓋情覺故可除。睡眠如死。無所覺識。以不覺故難可除滅。如佛諸菩薩訶睡眠弟子。偈曰。
汝起勿抱臭屍臥。 種種不淨假名人。 如得重病箭入體。 諸苦痛集安可眠。
如人被縛將去殺。 災害垂至安可眠。 結賊不滅害未除。 如共毒蛇同室居。
亦如臨陣兩刃間。 爾時云何安可眠。 眠為大闇無所見。 日日欺誑奪人明。
以眠覆心無所見。 如是大失安可眠。
如是等種種因緣。訶睡眠蓋。警覺無常。減損睡眠。令無昏覆。若昏睡心重。當用禪鎮杖卻之。
四棄掉悔蓋。掉有三種。一者身掉。身好遊走諸雜戲謔。坐不暫安。二者口掉。好喜吟詠競諍是非。無益戲論世間語言等。三者心掉。心情放逸。縱意攀緣。思惟文藝世間才技諸惡覺觀等名為心掉。掉之為法破出家人心。如人攝心猶不能定。何況掉散。掉散之人。如無鉤醉象。穴鼻駱駝。不可禁制。如偈說。
汝已剃頭著染衣。 執持瓦缽行乞食。 云何樂著戲掉法。 放逸縱情失法利。
既失法利又失世樂。覺其過已。當急棄之。悔者。悔能成蓋。若掉無悔。則不成蓋。何以故。掉時未在緣中故。後欲入定時。方悔前所作。憂惱覆心故名為蓋。但悔有二種。一者因掉後生悔。如前所說。二者如作大重罪人。常懷怖畏。悔箭入心。堅不可拔。如偈說。
不應作而作。 應作而不作。 悔惱火所燒。 後世墮惡道。
若人罪能悔。 悔已莫復憂。 如是心安樂。 不應常念著。
若有二種悔。 若應作不作。 不應作而作。 是則愚人相。
不以心悔故。 不作而能作。 諸惡事已作。 不能令不作。
五棄疑蓋者。以疑覆心故。於諸法中不得信心。信心無故。於佛法中空無所獲。譬如有人入於寶山。若無有手。無所能取。然則疑過甚多。未必障定。今正障定疑者有三種。一者疑自。而作是念。我諸根闇鈍。罪垢深重。非其人乎。自作此疑。定法終不得發。若欲修定。勿當自輕。以宿世善根難測故。二者疑師。彼人威儀相貌如是。自尚無道。何能教我。作是疑慢。即為障定。欲除之法。如摩訶衍論中說。如臭皮囊中金。以貪金故。不可棄其臭囊。行者亦爾。師雖不清淨。亦應生佛想。三疑法。世人多執本心。於所受法不能即信。敬心受行。若心生猶豫。即法不染心。何以故。疑障之義。如偈中說。
如人在岐路。 疑惑無所趣。 諸法實相中。 疑亦復如是。
疑故不勤求。 諸法之實相。 見疑從癡生。 惡中之惡者。
善不善法中。 生死及涅槃。 定實真有法。 於中莫生疑。
汝若懷疑惑。 死王獄吏縛。 如師子摶鹿。 不能得解脫。
在世雖有疑。 當隨喜善法。 譬如觀岐道。 利好者應逐。
佛法之中。信為能入。若無信者。雖在佛法。終無所獲。如是種種因緣。覺知疑過。當急棄之。問曰不善法廣塵數無量。何故但棄五法。答曰此五蓋中。即具有三毒等分。四法為根本。亦得攝八萬四千諸塵勞門。一貪欲蓋。即貪毒。二瞋恚蓋。即瞋毒。三睡眠及疑。此二法是癡毒。四掉悔即是等分攝合為四分。煩惱一中有二萬一千。四中合為八萬四千。是故除此五蓋。即是除一切不善之法。行者如是等種種因緣棄於五蓋。譬如負債得脫。重病得差。如饑餓之人得至豐國。如於惡賊中得自免濟。安隱無患。行者亦如是。除此五蓋。其心安隱。清涼快樂。如日月以五事覆翳。煙塵雲霧。羅[目侯]阿修羅手障。則不能明照。人心五蓋亦復如是
調和第四
夫行者初學坐禪。欲修十方三世佛法者。應當先發大誓願。度脫一切眾生。願求無上佛道。其心堅固。猶如金剛。精進勇猛。不惜身命。若成就一切佛法。終不退轉。然後坐中正念。思惟一切諸法真實之相。所謂善不善無記法。內外根塵妄識。一切有漏煩惱法。三界有為生死因果法。皆因心有。故十地經云。三界無別有。唯是一心作。若知心無性。則諸法不實。心無染著。則一切生死業行止息。作是觀已。乃應如次起行修習也。云何名調和。今借近譬以況斯法。如世間陶師欲造眾器。先須善巧調泥。令使不彊不懦。然後可就輪繩。亦如彈琴。前應調絃。令寬急得所。方可入弄出諸妙曲。行者修心。亦復如是。善調五事。必使和適。則三昧易生。有所不調。多諸妨難。善根難發。一調食者。夫食之為法。本欲資身進道。食若過飽。則氣急身滿。百脈不通。令心閉塞。坐念不安。若食過少。則身羸心懸。意慮不固。此二皆非得定之道。若食穢觸之物。令人心識昏迷。若食不宜之物。則動宿病。使四大違反。此為修定之初。須深慎之也。故經云身安則道隆。飲食知節量。常樂在空閑。心靜樂精進。是名諸佛教。二調睡眠者。夫眠是無明惑覆。不可縱之。若其眠寐過多。非唯廢修聖法。亦復喪失功夫。而能令心闇昧。善根沈沒。當覺悟無常。調伏睡眠。令神氣清白。念心明淨。如是乃可棲心聖境。三昧現前。故經云。初夜後夜。亦勿有廢。無以睡眠因緣。令一生空過。無所得也。當念無常之火。燒諸世間。早求自度。勿睡眠也。三調身。四調息。五調心。此三應合用。不得別說。但有初中後。方法不同。是則入住出相有異也。夫初欲入禪調身者。行人欲入三昧調身之宜。若在定外行住進止。動靜運為。悉須詳審。若所作麤獷。則氣息隨麤。以氣麤故則心散難錄。兼復坐時煩憒心不恬怡。身雖在定外。亦須用意。逆作方便。後入禪時。須善安身得所。初至繩床。即須先安坐處。每令安穩。久久無妨。次當正腳。若半跏坐。以左腳置右腳上。牽來近身。令左腳指與右髀齊。右腳指與左髀齊。若欲全跏。即正右腳置左腳上。次解寬衣帶周正。不令坐時脫落。次當安手。以左手掌置右手上。重累手相對。頓置左腳上。牽來近身。當心而安。次當正身。先當挺動其身。并諸支節。作七八反如似按摩法。勿令手足差異。如是已則端直。令脊骨勿曲勿聳。次正頭頸。令鼻與臍相對。不偏不斜。不低不昂。平面正住。次當口吐濁氣。吐氣之法。開口放氣。不可令麤急。以之綿綿。恣氣而出。想身分中百脈不通處。放息隨氣而出。閉口。鼻納清氣。如是至三。若身息調和。但一亦足。次當閉口。唇齒纔相拄著。舌向上齶。次當閉眼。纔令斷外光而已。當端身正坐。猶如奠石。無得身首四肢切爾搖動。是為初入禪定調身之法。舉要言之。不寬不急是身調相。四初入禪調息法者。息有四種相。一風二喘三氣四息。前三為不調相。後一為調相。云何為風相。坐時則鼻中息出入覺有聲是風也。云何喘相。坐時息雖無聲。而出入結滯不通。是喘相也。云何氣相。坐時息雖無聲亦不結滯。而出入不細。是氣相也。云何息相。不聲不結不麤。出入綿綿。若存若亡。資神安隱。情抱悅豫。此是息相也。守風則散。守喘則結。守氣則勞。守息即定。坐時有風喘氣三相。是名不調。而用心者。復為心患。心亦難定。若欲調之。當依三法。一者下著安心。二者寬放身體。三者想氣。遍毛孔出入通同無障。若細其心。令息微微然。息調則眾患不生。其心易定。是名行者初入定時調息方法。舉要言之。不澀不滑。是調息相也。五初入定時調心者。有三義。一入二住三出。初入有二義。一者調伏亂想。不令越逸。二者當令沈浮寬急得所。何等為沈相。若坐時心中昏暗無所記錄。頭好低垂。是為沈相。爾時當繫念鼻端。令心住在緣中。無分散意。此可治沈。何等為浮相。若坐時心好飄動。身亦不安。念外異緣。此是浮相。爾時宜安心向下。繫緣臍中。制諸亂念。心即定住。則心易安靜。舉要言之。不沈不浮。是心調相。其定心亦有寬急之相。定心急病相者。由坐中攝心用念。因此入定。是故上向胸臆急痛。當寬放其心想。氣皆流下。患自差矣。若心寬病相者。覺心志散慢。身好逶迤。或口中涎流。或時闇晦。爾時應當歛身急念。令心住緣中。身體相持。以此為治。心有澀滑之相。推之可知。是為初入定調心方法。夫入定本是從麤入細。是以身既為麤。息居其中。心最為細靜。調麤就細。令心安靜。此則入定初方便也。是名初入定時調二事也。二住坐中調三事者。行人當於一坐之時隨時長短。十二時或經一時。或至二三時。攝念用心。是中應須善識身息心三事調不調相。若坐時向雖調身竟。其身或寬或急或偏或曲或低或昂。身不端直。覺已隨正。令其安隱中無寬急。平直正住。復次一坐之中。身雖調和而氣不調和。不調和相者。如上所說。或風或喘。或復氣急。身中脹滿。當用前法隨而治之。每令息道綿綿。如有如無。次一坐中身息雖調。而心或浮沈。寬急不定。爾時若覺。當用前法調令中適。此三事的無前後。隨不調者而調適之。令一坐之中。身息及心三事。調適無相乖越。和融不二。此則能除宿患。妨障不生。定道可剋。三出時調三事者。行人若坐禪將竟。欲出定時。應前放心異緣開口放氣。想從百脈隨意而散。然後微微動身。次動肩膊及手頭頸。次動二足。悉令柔軟。次以手遍摩諸毛孔。次摩手令煖以揜兩眼。然後開之。待身熱稍歇。方可隨意出入。若不爾者坐或得住心。出既頓促。則細法未散。住在身中。令人頭痛。百骨節彊猶如風勞。於後坐中煩躁不安。是故心欲出定。每須在意。此為出定調身息心方法。以從細出麤故。是名善入住出。如偈說。
進止有次第。 麤細不相違。 譬如善調馬。 欲住而欲去。
法華經云。此大眾諸菩薩等。已於無量千萬億劫。為佛道故。勤行精進。善入住出無量百千萬億三昧。得大神通久修梵行。善能次第習諸善法。
方便行第五
夫修止觀。須具方便法門。有其五法。一者欲。欲離世間一切妄想顛倒。欲得一切諸禪智慧法門故。亦名為志。亦名為願。亦名為好。亦名為樂。是人志願好樂一切諸深法門故。故名為欲。如佛言曰。一切善法欲為其本。二者精進。堅持禁戒棄於五蓋。初夜後夜。專精不廢。譬如鑽火未熱。終不休息。是名精進善道法。三者念念世間為欺誑可賤。念禪定為尊重可貴。若得禪定。即能具足。發諸無漏智。一切神通道力。成等正覺廣度眾生。是為可貴。故名為念。四者巧慧。籌量世間樂。禪定智慧樂。得失輕重。所以者何。世間之樂。樂少苦多。虛誑不實。是失是輕。禪定智慧之樂。無漏無為。寂然閑曠。永離生死。與苦長別。是得是重。如是分別。故名巧慧。五者一心分明。明見世間可患可惡。善識定慧功德可尊可貴。爾時應當一心決定修行止觀。心如金剛。天魔外道不能沮壞。設使空無所獲。終不回易。是名一心。譬如人行先須知道通塞之相。然後決定一心涉路而進。故說巧慧一心。經云。非智不禪。非禪不智。義在此也。
正修行第六
修止觀者有二種。一者於坐中修。二者歷緣對境修。一於坐中修止觀者。於四威儀中亦乃皆得。然學道者坐為勝。故先約坐以明止觀。略出五意不同。一對治初心麤亂修止觀。所謂行者初坐禪時。心麤亂故。應當修止以除破之。止若不破。即應修觀。故云對破初心麤亂修止觀。今明修止觀有二意。一者修止自有三種。一者繫緣守境止。所謂繫心鼻端臍間等處。令心不散故。經云。繫心不放逸。亦如猿著鎖。二者制心止。所謂隨心所起。即便制之。不令馳散故。經云。此五根者。心為其主。是故汝等當好止心。此二種皆是事相。不須分別。三者體真止。所謂隨心所念。一切諸法。悉知從因緣生。無有自性。則心不取。若心不取。則妄念心息。故名為止。如經中說云。
一切諸法中。 因緣空無主。 息心達本源。 故號為沙門。
- Jul 01 Sun 2012 04:00
修 習 止 觀 坐 禪 法 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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