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慾念是我們人性的本質,動物也有慾念,既然這個慾念是屬於靈的本質,我不主張壓抑,也不主張過度去滿足,而是中庸的,任何慾望的念頭都應順應自然之道,順應這個宇宙之道。
一切符合自然,適度的情慾,適度的私慾是可以被接受的。


告子說:食色性也!上天既然給了我們某些特質,當然有它的用意。並不是像我們人類現在發展到這種一發不可收拾的地步,我常講人類想要的比需要的多,事實上我們所需要的只要能維持我們的生命現象、維持我們的體能需要就夠了,可是心裡要的更多,有了一棟房子還想要多幾棟,隨時想要的比需要的多,可是你得到這麼多你帶得走嗎?更多的慾望只會為你帶來更多的煩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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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林柏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