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聖經裡有句話,耶穌說:「你的敵人打你的左臉,你要把右邊的臉也給他打。」我挨了一個巴掌已經夠痛了,還要再給他打一下。為什麼?我問過很多基督徒他們都不知道,各位修行的前輩你們知道嗎?


消業障。

消他的氣。

因為這個人會打你的左臉一定是你有不對的地方,他很生氣對不對?他不會無緣無故打你,他一定是氣不過才打你的,對不對?打了你的左臉他氣消了沒?可能消了,也可能還沒有消,所以你右臉再給他打,他的氣就消了,他就不會再來找你報仇了。否則你打我左臉,我記住了,就想找機會報仇,下一次還你一巴掌, 那輪迴就停止不了!

因為經過轉世的機制,人已經忘記上輩子做過什麼,只是覺得很討厭某個人,潛意識裡的靈魂知道原因,所以他要報仇。所以當他打了你的左臉,你再讓他打右臉,他就不生氣了,你們之間的恩怨就化解了。這是一個輪迴的觀念、一個因果律的觀念,耶穌是用不同的語言來說,所以基督教一樣談輪迴、一樣談因果律。我們常常用自己很狹隘的觀念來解釋佛陀說的話是什麼意思,耶穌是什麼意思,其實有時候未必都是他們的本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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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林柏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